5)第56章 两篇日记_老子是癞蛤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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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阶段还是很受欢迎的好不好。”

  老校长把棋子打乱,“好汉不提当年勇,来来,再下一把。”

  赵甲第愣了下,问道:“刚才那局怎么算?”

  老校长豪气道:“和棋!”

  赵甲第彻底无语。

  ————

  总有一些偷偷看着风景的人,离风景很远,分不清是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。

  而这些人,往往又会成为别人的风景。

  下午上完课,先去图书馆借了两本书,然后叶秋水走向操场。一路人都有人跟她打招呼,有认识的,但大多都是不认识的,应该是通过开学典礼或者一些她主持的晚会上认识的她。叶秋叶有一个习惯,喜欢每天早晚绕操场长跑十圈,风雨不停歇,即便是大雨,也会撑着雨伞坚持跑下十圈,高中时代和大学都是如此,在外人看来,这是一个有点神经质的丫头,读书很杂,会的东西很多,人漂亮却不傲气,家境优渥却参加过各种公益活动,好像谁都跟她合得来,但又好像从没有男生甚至是男人入她的法眼,以她的高考成绩,即便语文作文拿到光荣的零分,也完全可以去复旦等名牌学府,可她愣是跌破眼镜跑到了上海,当时学校方面差点崩溃,不过前几年有某个家伙“珠玉在前”,已经让校方养成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。

  所有叶秋水的五六位闺蜜都知道一个秘密,这位在同龄人中一骑绝尘的女孩暗恋着一个不高不帅不富的学长,不高不帅,是事实,不富在当时的岁月也是事实。可为什么喜欢,说法就千奇百怪了,问她,她也从不说,就是一脸甜蜜的花痴样,让一干闺蜜很是受不了。更受不了的是这种喜欢雷打不动地保持暗恋姿态,不表白,不出击,这还是那个做什么都雷厉风行摧枯拉朽的叶秋叶吗?叶秋叶先把挎包挂在铁栏杆攀登架上,开始绕圈慢跑,整整十圈,不多不少,回到攀登架那边,爬上去坐着,摇晃着脚丫,想必在男生眼中是一幅动人的风景。

  她有写日记的习惯,但不勤快,而且没有专用日记簿,想写了,随手撕下一张书页就行。拿起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财经类生僻著作,垫在腿上,咬着笔杆子,想着如何下笔。叶秋水的高考作文失利,不代表她不擅长,相反,从小就借知识分子父母东风与书本打交道的她颇像《红楼梦》里的薛宝钗,遍览杂书,文采极好,之所以头疼今天的即兴日记,是因为太在意了,不想胡乱瞎写一通,重视这篇日记,就是缅怀自己的那段懵懂青春。

  她偷着乐喃喃道:“我是少女呀少女。”

  叶秋叶终于开始写这篇可以当作人生第一封情书的日记了。

  “八月九日,立秋,天晴。梧桐树叶开始落了。叶秋叶开始写秋天的第一篇日记。第一次见到他,我初一,他高一,是在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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